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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驻教纪发【2018】15号关于元旦春节期间

编辑:本站编辑 2019-02-26 版权: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教委机关、各基层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纠正“四风”又迎来新的节点。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纠治“四风”不能止步,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

       易发多发期,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作为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会、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饮酒驾车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严以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要强化教育引导,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严格制定自查方案,对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期间“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自查自纠,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所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的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2019年3月1日之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党支部公章后报送驻教工委教委纪检监察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驻教工委教委纪检监察组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举报渠道,做好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整理工作。在节日期间,驻教工委教委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廉政监督员等力量,对公车私用、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延伸监督渠道、严肃责任追究,督促问题有效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深挖快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83259388、63811026

举报网站:www.ftjj.gov.cn

举报信箱:jigongwei@ftedu.gov.cn

驻教工委教委纪检监察组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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