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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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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庄教育集群党建工作协作组举办 “学习宪法 尊崇宪法 做维护宪法的践行者”主题讲座活动

编辑:本站编辑 2018-03-29 版权: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为更好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3月26日下午在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方庄校区音乐厅,方庄教育集群党建工作协作组特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翔教授举办“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做维护宪法的践行者”主题讲座活动。 北京十八中教育集团全体教职工、高三文科班学生及方庄教育集群各校区代表共计465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张教授介绍了关于宪法修改的背景,并着重从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的形成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张教授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的指导意义。宪法的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它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新生活国家治理体系的诉求,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宪法修正案中,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完善,为更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这次宪法修改,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党和国家实践的最新成果写入宪法,保持了宪法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意义重大。
       方庄教育集群党建工作协作组组长、十八中党委书记魏韧同志总结发言指出,教师是培养人、塑造人、以人育人的职业,肩负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所以我们更应该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一种自觉行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做学法、遵法、用法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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